国网河北衡水饶阳县供电公司五公供电所工程施工
河北
国网河北衡水饶阳县供电公司五公供电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河北衡水饶阳县供电公司五公供电所工程施工已由衡水市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备案【202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饶阳县供电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饶阳县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建设一栋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生产营业用房及院落硬化、围墙大门、给排水等工程,总建筑面积1018.12平方米。2.1.2建设地点:衡水市饶阳县五公村东侧五公供电所院内;2.1.3项目性质:施工招标;2.1.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情况。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建设厅网站黑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拟派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2025年(不限时长)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0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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