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农产品检测中心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河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沽源县农产品检测中心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 沽源县康源富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招标编号:HBZJ-2025ZJK133,2.1.2项目名称:沽源县农产品检测中心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2.1.3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1个标段,具体包括购置十万分之一天平1台、万分之一天平1台、实验室天子天平1台、酸缸1套、酸缸2套、干燥器2套、超声波清洗仪2台、电导率仪1套、pH计2套、电热板2台、实验室抽滤装置1套、电动筛选器 1台、套筛1套、瓶口分液器3台、移液器15把、手持高速匀浆机2套、高剪切分散乳化机1套、横格式分样器1台、杂质度过滤机1台、水浴锅2台、恒温水浴箱1台、恒温水浴振荡器1台、马弗炉1台、全自动平行浓缩仪1套、多管漩涡混匀仪2台、电热鼓风干燥箱4台、赶酸仪1台、高速组织捣碎机2台、低速台式离心机1套、高速冷冻离心机1套、超纯水机1套、自动脂肪测定仪1套、全自动凯氏定氮仪1套、真空平行浓缩仪1套、微波消解仪1套、全自动固相萃取仪1套、实验室污水处理设备1套、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套、移动喷淋洗眼器1台、通风柜1套、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套、实验室供气系统1套。2.1.4交货地点:张家口市沽源县沽源经济开发区北区富硒产品交易中心2号楼三楼,2.1.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2.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1.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合格标准,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9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第3.3款本项目不采用。
2.2 招标范围: 具体包括购置十万分之一天平1台、万分之一天平1台、实验室天子天平1台、酸缸1套、酸缸2套、干燥器2套、超声波清洗仪2台、电导率仪1套、pH计2套、电热板2台、实验室抽滤装置1套、电动筛选器 1台、套筛1套、瓶口分液器3台、移液器15把、手持高速匀浆机2套、高剪切分散乳化机1套、横格式分样器1台、杂质度过滤机1台、水浴锅2台、恒温水浴箱1台、恒温水浴振荡器1台、马弗炉1台、全自动平行浓缩仪1套、多管漩涡混匀仪2台、电热鼓风干燥箱4台、赶酸仪1台、高速组织捣碎机2台、低速台式离心机1套、高速冷冻离心机1套、超纯水机1套、自动脂肪测定仪1套、全自动凯氏定氮仪1套、真空平行浓缩仪1套、微波消解仪1套、全自动固相萃取仪1套、实验室污水处理设备1套、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套、移动喷淋洗眼器1台、通风柜1套、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套、实验室供气系统1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 须提供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情况的承诺函
3.1.2信誉要求: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非投标人自己生产的主要设备包括(自动凯式定氮仪 、微波消解仪、全自动固相萃取仪、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均须取得该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须在授权有效期内)。如设备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如设备制造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1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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