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天桥水电有限公司大坝安全基准点校测项目公告
山西
-忻州市
山西天桥水电有限公司大坝安全基准点校测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42-CG-250921669 、 SXZB-2508249611JNF2496/01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天桥水电有限公司大坝安全基准点校测(采购项目编号:JNC242-CG-250921669 、 SXZB-2508249611JNF2496/01 ),已由 晋控投资字 (2025)331号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天桥水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通过采购选择服务机构来完成的主要任务或实现的目标是为了外委有能力的单位完成山西天桥水电有限公司大坝安全基准点校测项目,确保大坝安全运行。
2.2 采购范围: 依据国家能源局下发的《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整改完成山西能源监管办提出的关于天桥大坝观测 设施存在的问题,对天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进行维修、完善更新。
2.3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 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2.4 服务地点:山西天桥水电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 采购人 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具备 测绘(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 具有 2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供应商 近年 具有 2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2年8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基准网复测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人员,还需提供能体现人员的佐证材料。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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