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管道内检测器研制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购变更公告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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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管道内检测器研制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段名称:/采购项目编号:FAGF- KJZY- 25071120采购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分公司日期:2025年8月27日
目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6
第四章 响应文件要求及格式 21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42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天津管道内检测器研制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1.采购条件天津管道内检测器研制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响应人参与。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管道内检测器研制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2采购项目地点:天津市。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服务期限内应取得评价报告的评审结论或批复文件。
2.5采购范围:针对天津管道内检测器研制试验中心建设项目,拟在位于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常州道A3地块(面积182亩)建设内检测技术研发中心、检测装备性能试验场馆、检测装备智能维保场馆3个试验场馆,以及综合考虑二期建设全尺寸管道结构力学测试试验场馆、大尺度管土相互作用物理模拟试验场馆、多智能体协同与智能决策控制试验场馆等。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导则,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评估,并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项目决策、审批及后续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6服务内容:
2.6.1根据可研报告,系统分析梳理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
2.6.2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6.3协助开展环保报告的审查、报审、批复等工作。
2.7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7.1技术要求
服务商需近3年(2022- 2024年)内主持编制过不少于2项工程建设总投
资不少于1亿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针对项目涉及的特殊环境要素,应配备相应专业背景且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确保对各类环境影响进行精准分析。服务商需具备卓越的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能力,能准确梳理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的工艺流程,精准识别各类污染源;拥有专业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能力,通过实地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全面、准确地分析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掌握先进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技术,运用合适的数学模型、类比分析等方法,对项目在不同阶段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进行可靠预测和科学评价;具备扎实的环境保护措施比选及其技术、经济论证能力,提出的环保措施应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影响可控;同时,具备对相关技术报告和数据资料的高效分析、审核能力,保障环评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建立完善的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制度,从项目承接、资料收集、报告编制到审核交付,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质量把控流程。
2.7.2 主要内容
根据可研报告和调研资料,系统分析梳理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针对天津管道内检测器研制试验中心建设项目,按照天津市环评部门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对接天津市环评审批部门,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报审、批复等工作。
2.7.3 成果验收要求
内容完整性:环评报告内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导则要求编写,涵盖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监测建议、评价结论等必备内容,且对项目涉及的特殊环境问题(如项目可能引发的土壤污染、生态破坏等)有详细阐述和应对方案。
数据准确性:报告中所采用的基础数据必须真实可靠,数据来源清晰可追溯,监测方法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对不同来源的同一参数数据出现差异时,应进行合理核实和说明。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应与项目实际环境条件相适配,确保预测结果准确反映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结论科学性:环评报告的结论应观点明确、客观可信,基于充分的调查分析
和科学的预测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作出准确判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能够切实预防或减轻项目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要求。
项目验收:采用专家评审方式验收。
2.8研究成果:
2.8.1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8.2协助完成环评审查和修改,并取得评价报告的评审结论或批复文件。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3.2财务要求: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近3年(2022- 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根据提供的财务报告测算,响应人任一年度为资不抵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3.3业绩要求:服务商需近3年(2022- 2024年)内主持编制过不少于2项工程建设总投资不少于1亿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响应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以及签署页等)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未被列入黑名单。
以上(1)-(3)以评审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资质。(须提供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为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响应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6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人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价18.86万元。
(2)报价包括总报价及分项报价,所有报价均须提供含税价和不含税价。
(3)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应与总报价金额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形,以金额低的为最终报价。
(4)按照固定总额报价,报价包含增值税。应涵盖服务商为履行本咨询服务及相关调查而发生的全部工作小时、成本和开销,以及知识产权及技术秘密相关权利获取、现场或异地培训费用等,不得向采购人请求额外费用。
3.7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流程,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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