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大浦抽水站自动化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0-BHXM-C2025-0011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大浦抽水站自动化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7.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87.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大浦抽水站监控主机、历史服务器、监控软件运行版、泵组 LCU、公用LCU,监控数据通讯采集,上位机监控系统二次开发,微机保护装置,系统联合调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后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5.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6.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7.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8 10: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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