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污染源监测中心2025年成都市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测监管经费(第二批)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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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459
二、项目名称:2025年成都市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测监管经费(第二批)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成都高新区百草路898号成都智能信息产业园10层1004、1008、1009室 | 130,000.00元 | 环境执法、投诉、监督性等监测(1)(单价):8480.00元
| 96.61
采购包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成都高新区百草路898号成都智能信息产业园10层1004、1008、1009室 | 130,000.00元 | 环境执法、投诉、监督性等监测(3)(单价):8480.00元
| 9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环境执法、投诉、监督性等监测(1)):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环境执法、投诉、监督性等监测(1) | 污染源执法监测、信访投诉监测、监督性监测涉及蒲江、新津、双流、郫都区、青羊、高新区,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污染源专项调查在成都市范围内 | 在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执法、投诉、监督性等监测工作任务后,根据监测需求和单位资质情况分以下3种方式委托供应商开展监测:采购人未取得臭气浓度资质,在接到采购人不具备监测资质的执法、投诉或监督性监测任务时,将不具备资质的监测项目(臭气浓度)任务委托供应商完成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并出具监测报告(含现场调查)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供应商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执法与投诉监测、监督性监测,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出具CMA监测报告或污染源专项调查报告,及时将监测报告报送行政主管部门,为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撑。 |
合同包3(环境执法、投诉、监督性等监测(3)):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环境执法、投诉、监督性等监测(3) | 污染源执法监测、信访投诉监测、监督性监测涉及金堂县、青白江区、新都区、彭州市、金牛区、成华区,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污染源专项调查在成都市范围内。 | 在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执法、投诉、监督性等监测工作任务后,根据监测需求和单位资质情况分以下3种方式委托供应商开展监测:采购人未取得臭气浓度资质,在接到采购人不具备监测资质的执法、投诉或监督性监测任务时,将不具备资质的监测项目(臭气浓度)任务委托供应商完成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并出具监测报告(含现场调查)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供应商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执法与投诉监测、监督性监测,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出具CMA监测报告或污染源专项调查报告,及时将监测报告报送行政主管部门,为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撑。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晓燕(采购人代表) 、 尹胜英 、 熊婧颖 、 江启春 、 孔德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由各包中标人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175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0.175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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