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5年度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二次)
甘肃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5 年度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对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5 年度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 GSJH[2025]01213.1B1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1 、招标内容: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
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采购预算: 170 万元
4 、服务期限: 365 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 2021 】 27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只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对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
2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预留比例 100%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 [2020]46 号 )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1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