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场炉渣合规处置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安徽
-宿州市
正在报名中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9-001822
二、采购单名称: 堆场炉渣合规处置服务项目
三、采购单位: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服务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9-08 09: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9-15
九、备注: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及附件,凡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表明已明确掌握采购需求,并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参与报价,除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约的,不得以报价错误、计算错误、技术条件理解不透彻、工期不满足要求及其他人为原因为由放弃报价,否则一律纳入华电集团黑名单,期间,不能在华电集团所有单位报价。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 堆场炉渣合规处置服务项目 | 6% | 堆场炉渣合规处置服务项目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业绩要求:应答人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至少2项与电厂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渣)销售(处置)领域合作的业绩,并提供与电厂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终端用户参与投标的,可提供使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渣)作为生产原料的证明材料;
8. 资质要求(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①终端用户应具备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能力,应答人需提供满足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至少环评备案或相关环保验收文件); ②中间商至少具备运输、利用、处置或者经营、销售工业固体废物的其中一项资质,且需提供与具备综合利用或处置能力的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应答人需提供合同单位满足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单位环评备案或相关环保验收文件或排污许可证)。
9. 储存能力要求:应答人或应答人签订合同单位(满足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要求)应具有5000吨及以上储存能力,须提供储存能力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储存设施的现场图片,环评备案或相关环保验收文件)。对于非自有的储存场所,须提供租赁协议及上述证明材料。
10. 运输能力要求:应答人运输车辆必须满足国五排放标准及以上或新能源车辆,同时满足地方政府最新环保要求,运输车辆提供详细的备案材料(运输车辆清单、行驶证、随车机动车环保信息等)。
11.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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