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四辅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陕西
-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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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采购(分包43-脱
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Q-2025-P-EP-FXEQ-0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采购(分包43-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采购(分包43-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采购(分包43-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采购(分包43-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起)来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应用于与本项目拟投标设备相同/相近(“闪蒸浓缩工艺”及“高温旁路烟道干燥工艺”)的国内合同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起)来具有至少1个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低温多效闪蒸工艺或高温旁路烟道干燥工艺)的总承包正常运行业绩,在总承包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制造商应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6、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的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代理证明;
7、投标人投标时已办理平台CA认证相关手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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