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地库顶板陶粒蓄水层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邢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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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 地库顶板陶粒蓄水层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地库顶板陶粒蓄水层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清河高铁站东侧,建筑面积为35460.62平方米,项目规划范围内包含地下车库20100.62m2,客运枢纽中心3216m2,旅客服务中心7848m2,公交雨棚4296m2。
2.2 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地库顶板陶粒蓄水层分包工程图纸范围内陶粒蓄水层、无纺布过滤层等清单描述工作内容。提供原材资料 8 套及完成资料归档、外部协调及职能部门罚款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资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投标人需是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格分包商,如不是可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办理准入后方可投标。提供准入证号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预算: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1009618.05(不含税),1100483.68元(含税);
超出预算的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5-09-15 11:00附件下载
266160561757045015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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