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卡浪沟吕克渠首除险加固工程(二次)
新疆
疏附县卡浪沟吕克渠首除险加固工程(二次) (项目名称) 疏附县卡浪沟吕克渠首除险加固工程(二次)施工标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疏附县卡浪沟吕克渠首除险加固工程(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喀发改农经[2025]16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疏附县水管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预算内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疏附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喀什地区疏附县木什乡 ;
2.2 工程规模: 50048000.00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渠首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565.6立方米/秒,渠首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 990.4立方米/秒。渠首左岸进水闸设计引水流量为7立方米/秒,加大流量为8.75立方米/秒;溢流堰、泄洪闸和冲沙闸共同承担泄洪,设计流量565.6立方米/秒,校核流量990.4立方米/秒。工程为III等中型,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澄清文件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
2.4 最高控制价: 37964154.53 元;其中可竞争金额 35964154.53 不可竞争金额 2000000.00 元(含暂列金 2000000.00 元,暂估价 0.00 元及其他项 0.00 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 1 个;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 27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 中级 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二类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8 1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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