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阳邵镇卫生院大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一 、采购项目名称: 清丰县阳邵镇卫生院大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典正公开-2025-010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207 万元 ;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医疗设备一批(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2、 标包划分: 一 个标包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完成。
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
6 、采购地点: 清丰县阳邵镇卫生院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给予中小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认定意见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的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财务报表和县级及以上工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5.2 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3 没有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5.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5.5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人无需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自行承诺及 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 ) 。
4.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申请人未参与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7 本项目或相关采购包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