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投资集团产业综合服务港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漯河投资集团产业综合服务港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2508-411103-04-05-938932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漯河市郾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二标段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漯河投资集团产业综合服务港项目 EPC 总承包 ;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漯河市 郾城区龙江路南侧兴隆山路东侧 ,室内外装修改造,室外配套南北广场铺装、绿化、道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约 2000 万元。
2.3 建设地点 :漯河市 郾城区 ;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勘察设计(含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服务)、施工、采购、调试、验收、运维及配合招标人对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及相关后续工作、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 设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 : 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 漯河投资集团产业综合服务港项目 EPC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2.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2. 6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设计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施工资质及项目经理要求:
( 1)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以上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需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需满足本款3.1、3.3、3.4的要求;设计方需满足本款3.1、3.2、3.4的要求。
(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它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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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9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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