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石中居、崇秀坞建筑加固工程
福建
-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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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合拍招字[2025]第001号
致:1.福建东泰建设有限公司、2.硕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名城三建(福建)发展有限公司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石中居、崇秀坞建筑加固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泉州清源山景区资源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清源山景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为499178.00元。主要建设内容有: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石中居、崇秀坞建筑加固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发布的工程预算书;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有: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石中居、崇秀坞建筑加固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发布的工程预算书;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 499178.0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的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福
注: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0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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