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2025年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 项目名称 | 含山县 2025 年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 
|---|---|
| 项目编号 | 皖 E0-15-需解锁 | 
| 标段名称 | 含山县 2025 年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 E0-15-需解锁-1 | 
| 招标人 | 含山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统一代码 | 2506-340522-04-05-231433 | 
| 最高限价 | 63064127.80 元 | 
| 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需解锁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9/4 10:00:00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经济开发区梅山路 2 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东山行政村、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445 号 | 
| 投标价(元) | |
| / 费率( % ) | 47739544.74 | 
| 项目负责人 | 杨健 | 
| 皖 1112020202300396 |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 588 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和谐苑二期商业 A2 幢 -10 、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昭关东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旁 60 米) | 
| 投标价(元) | |
| / 费率( % ) | 47611918.96 | 
| 项目负责人 | 韩祥阳 | 
| 皖 需解锁05269 |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 83 甲号 联合体成员:马鞍山市含山县工业园区 | 
| 投标价(元) | |
| / 费率( % ) | 47626040.45 | 
| 项目负责人 | 韩少辉 | 
| 蒙 1需解锁2863 |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 、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梁; 需解锁 )。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 ,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需解锁 。 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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