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铲车修理项目二次公告
山西
-晋中市
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铲车修理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 JNC348-CG-250831544 、SXMTZB2502F-1085(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铲车修理(采购项目编号: JNC348-CG-250831544 、SXMTZB2502F-1085(F)) 已由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石煤会纪[2025]19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费用 ,采购人为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石港公司现用5台铲车,负责5台铲车合同期内的维护修理,保证铲车正常运行。公司5台铲车购入时间分别为2014年1台、2015年1台、2022年2台、2024年1台;5台铲车均正常保养使用,现运行状况基本良好。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铲车修理
标段(包)内容: 铲车修理。
2.3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期。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质量标准: 承揽方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行业作业要求和石港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保证安全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揽方全权负责;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执行行业标准和甲方的纪要文件及规定的技术要求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铲车修理,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8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铲车或机械设备修理;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协议书(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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