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招标
赵县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赵县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项目 已由 赵县行政审批局 以 赵行审投资审〔2024〕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赵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100% ,招标人为 河北赵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45175.19m2(约为67.76亩),地上总建筑面积25306.66m2,其中新建建筑面积24466.22m2,改造利用建筑面积840.44m2,地下建筑面积156.60m2,建设地点:赵县经济开发区东区。
2.2招标范围: 研发实验楼、控制室、标准厂房1、标准厂房2、标准厂房3、标准厂房4、标准厂房5、标准厂房6、仓库1、仓库2、动力辅助楼、污水处理设施用房、人流大门值班室、物流大门值班室、污水处理池、消防水池、初雨池及事故池、管廊及室外管线、厂区道路及绿化、厂区围墙、停车位(充电桩)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3.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优惠政策。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60%。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以及未被列入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此项以开标当天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为准,如有投标企业出现在黑名单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具体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评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2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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