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高昌区回城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一期)项目
新疆
吐鲁番市高昌区回城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一期)项目
( 65040025073100075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吐鲁番市高昌区回城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40025073100075001)已由吐鲁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吐市发改社会〔2024〕318号、吐市发改社会〔2025〕198号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治区预算内,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吐鲁番市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标办法为房屋市政设施工程施工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计分制),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部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
2.项目规模: 总建筑(整治)面积6319.77平方米,包括建筑修缮、建筑整治改造、传统街面立面整治。建筑修缮:对老街55号、老街56号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8处历史建筑进行修缮,面积为1172.36平方米。建筑整治改造:对老街11号、老街12号2处建议历史建筑沿街整治改造,对老街81号院、喀孜哈尼阔恰3号院2处传统风貌建筑院落进行改造,面积为1012.3平方米。传统街面立面整治:开展喀孜哈纳清真寺以东老街沿街立面整治与改造提升,其中包括老街2号、老街4号、喀孜哈尼阔恰1号3处文物建筑的立面改造,面积为4135.11平方米。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40025073100075001001
标段(包)名称: 吐鲁番市高昌区回城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一期)项目
招标范围: 装修/改造面积共计5980.58平方米,其中老街11号修缮77.34平方米;老街12号修缮217.39平方米;老街13号修缮131.08平方米;老街35号修缮103.85平方米;老街37号修缮105.00平方米;老街38号修缮39.51平方米;老街40号修缮236.01平方米;老街79号修缮94.40平方米;老街142号修缮125.23平方米;老街145号修缮189.00平方米;81号3号传统风貌建筑院落改造717.57平方米;老街沿街里面整治与改造提升3944.20平方米,及喀孜哈尼阔恰1号院、老街2号、4号、55号、56号院的修缮整治工作。(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级资质,同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级资质,同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区外企业已进行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4)投标人近三年有至少一项不低于400万元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6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