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平乡、首阳镇片区)招标公告
甘肃
-定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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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平乡、首阳信 镇片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平乡、首阳镇片区)已由定西市农业农村局以《定西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陇西县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平乡、首阳镇片区)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定市农发〔2025〕129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省级、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本项目在和平乡新康村、车场村、永胜村、南岔村,首阳镇罗家山村 2 个乡镇 5 个村实施高标准农田 21800 亩。其中和平乡新康村 7385 亩、车场村2813 亩、永胜村2826 亩、南岔村3576 亩,首阳镇罗家山村5200 亩。
(一)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
1.田块整治工程:项目区实施田块整治面积 18194 亩。其中,和平乡新康村 6215 亩、车场村 2340 亩、永胜村 2412 亩、南岔村2956 亩;首阳镇罗家山村 4271 亩。
2.田间道路工程:项目区改建机耕路 59 条53221 米、改建生产路 102 条 44093 米、修建错车道 37 处。
3.灌溉与排水工程:项目区共新建排水 29655 米,过路涵信管103 座,进地农桥511 座,消力池98 座, 出水 3 9 座
4.其他工程:项目区共新建项目公示牌5
(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障碍土层消除工程与土壤培肥工程同步实施,项目区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面积 18814 亩,按照每亩 100 公斤增施有机肥,共计增施有机肥 1881.4 吨。
2.2 建设地点:陇西县和平乡、首阳镇片区。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10 日,竣工日期 2026年12 月4 日,总工期420 天。
2.4 招标范围: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 个标段。其中:3 个施工标段,1 个施工监理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陇西县首阳镇罗家山村片区;
施工第二标段:陇西县和平乡车场村、永胜村片区;
施工第三标段:陇西县和平乡新康村、南岔村片区;
施工监理标段:对陇西县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平乡、首阳镇片区)进行全过程监理。
2.6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水利 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近三年(2022 年 9 月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22 年 9 月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高级(含副高)技术职称,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 按照定西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定西市数据局《关于贯彻落实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实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投 标 人 可 通 过 访 问 “ 信 用 中 国 ( 甘 肃 )”,在网站首页,点击进入甘肃省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申请注册并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1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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