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云溪水畔人家项目
福建
-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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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步云溪“水畔人家”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以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猴屿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村镇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猴屿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长乐区猴屿乡猴屿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23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步云溪“水畔人家”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 ;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843687.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标段划分: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 园林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 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7.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7.3投标人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单位,按否决投标处理。【备注: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指(下同):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相关专业】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2 18:00附件下载
步云溪水畔人家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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