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债券业务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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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集团债券业务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项目(项目名称)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需解锁 响应报价:954900.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响应报价:900000.00 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北京浩天(长沙)律师事务所 响应报价:807000.00 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 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 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采 购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需解锁
电 话:需解锁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 号
采购代理机构:需解锁
联 系 人:王先生(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电地 话:需解锁/85222202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栏山公寓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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