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安市供电公司福州港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8#泊位10kV双回路配电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福州港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8#泊位10kV双回路配电工程监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ND-1920220411
项目名称:福州港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8#泊位10kV双回路配电工程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52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52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内容 及要求 | 备注 |
1 | 1-1 | 福州港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8#泊位10kV双回路配电工程监理项目 | 41.523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至所提供服务的项目通过验收时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③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供应商须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份所属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份所属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6)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电力工程监理资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2日 至 2022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邮件办理:通过发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磋商邀请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我公司,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1170 1010 0100 1964 56
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账户名称:宁德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321 0401 0400 22473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采购人及潜在投标人的人身安全,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投标:
①响应文件现场提交:开标当天的投标代表本人须持有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范围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14天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行程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因投标人不能出具有效健康证明或体温不正常影响投标的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邮寄送达(邮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收件人:陈雪燕,联系电话:)若选择邮寄的请充分考虑签收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邮寄至宁德分公司,具体以签收时间为准,若投标文件逾期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响应文件。各投标人可以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投标人如未参加现场开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注: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投标人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安市供电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