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宁夏能化公司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背架、碳纤维缠绕气瓶检测维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宁夏
-银川市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宁夏能化公司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背架、碳纤维缠绕气瓶检测维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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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能化公司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背架、碳纤维缠绕气瓶检测维修(招标编号:NTS250904-09367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背架、碳纤维缠绕气瓶检测维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背架、碳纤维缠绕气瓶检测维修 | 1.000 | 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属于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提供清晰的证书扫描件。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2022年1月-2024年12月】有与本次标的物要求相同或相似的空气呼吸器背架及碳纤维缠绕气瓶的检测和维修服务业绩1项且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必须提供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作为证明材料。 (2)近三年来(2022年1月-2024年12月)同时具有与本次标的物要求相同或相似的以下业绩:1、空气呼吸器背架及碳纤维缠绕气瓶的检测和维修服务业绩2项且单份合同金额≥70万元且合同期≥1年;2、充气泵、防爆箱维修服务业绩1项。以上业绩要求附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或各类国家备案的商业查询平台(天眼查、企查查等)的查询结果为准)。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竞标和竞价。 (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的不得参加投标、竞标和竞价。 (5)投标人近三年发生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天眼查上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不得参加投标、竞标和竞价。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检验人员)(QP-1/QPY);同时项目检测人员应至少配备2人(含)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检验人员)(QP-1/QPY)。以上人员须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如属于劳务外包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与劳务外包公司的服务合同,以及员工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及最近六个月(2025年2月-7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检测人员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上门检测能力:1、具有自有检测车辆2辆,须提供车辆照片及行驶证,车辆行驶证中的所属单位需与投标人一致;2、具有自有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空呼检测仪、水压试验机、声级计、机械秒表、温湿度表各3台及透光率测试仪、中压导气管抗挤压测试设备、高低温试验设备、面罩耐辐射测试仪、面罩死腔测试设备、全脸面罩阻燃测试设备各1台,须提供上述设备带经纬度的设备照片,经纬度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3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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