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安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尾水外排管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海南
美安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尾水外排管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美安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尾水外排管建设项目 设计 (标段名称)已由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高新函〔2025〕56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美安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尾水外排管建设项目 设计
2.2 项目概况: (1)美安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为5000m?/d,本次扩建规模为1.5万m?/d,扩建后处理总规模达2.0万m?/d,包括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的工艺、结构、电气、自控、设备等。
(2)新建1#污水提升泵站至处理厂污水进水主管,管径DN500,长度2km。
(3)新建陆域尾水排放管道临时接至长流污水处理厂现状排海管后排入琼州海峡,建设规模为6.0万m?/d,尾水管管径为DN800,管道长度约21km,其中利用现状污水压力管长约3.3km(非开挖修复1.0km),新建管道长约17.7km。
2.3项目地点: 海口市 内
2.4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含交通疏导方案设计、不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交通疏导设计)、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6其他说明: 招标控制价:6287014.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级)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6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中标人出现失信情况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8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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