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智能洗衣服务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智能洗衣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134-CGN-250914015)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智能洗衣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134-CGN-25091401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
2.2采购范围:
服务方在签订合同且赵庄二号井现有洗衣房改造施工完成后 2个月内完成赵庄二号井智能化工作衣洗衣房的设计、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整体运营等工作,按期具备工作衣清洗服务运营条件。为赵庄二号井的职工工作衣提供智能洗衣服务。
2. 3服务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总价不超 613.2万元。
2.4服务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慈林镇赵庄二号井
2. 5 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 具有 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 20 年 08 月 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类似项目业绩指: 煤矿行业后勤服务类业绩,业绩须包含洗衣业务。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 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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