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桥乡等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0001364
项目编号: ZYXS-2025(采)-025
项目名称: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桥乡等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 17783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7783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关桥乡等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项目 | 关桥乡等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项目 | 垃圾处理服务 | 1 | 将高崖乡、李旺镇、贾塘乡、关桥乡等四个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分拣转运至海原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四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各配备一处12m15m6m规格的防飞散网棚和一名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四个乡镇临时收集转运点的垃圾清运、分类分拣、转运、以及送至合规终端处置场进行无害处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778300.00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7783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7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6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