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国电南自通勤班车(25-27年)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118/17-QT-412 )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 (后勤服务类班车)国电南自通勤班车(25-27年)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星火路8号
2.2 项目规模: 实际规模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物业管理-国电南自通勤班车(25-27年)招标(CHDTDZ118/17-QT-41201):国电南自通勤班车(25-27年)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国电南自通勤班车(25-27年)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市区包车客运或市际包车内容。
8.投标人需提供自 2022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不少于 1项通勤班车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如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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