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霞乡村里塔至西坑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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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霞乡村里塔至西坑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NGS-CG-CS-2025078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霞乡村里塔至西坑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万福南路东侧光彩大市场 B区13幢1003号
成交金额: 1799365.52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1799365.52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霞乡村里塔至西坑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施工范围:本工程位于宁国市胡乐镇霞乡村里塔至西坑,主要工作内容为里塔至西坑段沿线路面提升、雨水管网及污水管网布置,新建路灯、老厕所改造提升、新建青砖围墙、仿竹篱笆等。 施工标准(质量): 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 7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负责人: 龚衡 执业证书信息: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皖 234222210866
五、评审专家名单: 舒杰、曹一鸣、周孟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代理服务费。
2、金额: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 成交 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宁国市胡乐镇鸿门街道鸿南路 1号 、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 2幢15单元15005号,联系电话: 需解锁 、 需解锁。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 需解锁,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宁国市胡乐镇鸿门街道鸿南路 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