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扣留车辆拖车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一、项目编号:[350981]FJCX[TP]2025001-2
二、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扣留车辆拖车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需解锁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路41号 | 775,000.00元 | 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扣留车辆拖车服务(总价):77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扣留车辆拖车服务):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扣留车辆拖车服务 | 扣留车辆拖车服务 | 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 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 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 年 | 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 77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陆震智 |
|---|---|
| 评审专家: | 王杨亨 、 王刚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按中标(成交)金额的1.5%计取;②收取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转账等付款方式向代理公司一次性付清,户名:需解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富阳支行,账号:35050需解锁020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扣留车辆拖车服务:1.16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经评审,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退还成交人保证金要求:成交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后,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3、成交人须提供二套纸质响应文件(内容须与上传投标(响应)客户端时所制作的响应文件一致,不允许更改)供归档使用。
4、未成交供应商可至我司领取落标通知书(评审排序情况),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公司邮箱:。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福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福安市南山下35号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