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临床支持和医疗环境消毒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456
二、项目名称:临床支持和医疗环境消毒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成都市金牛区蜀通街33号 | 2,460,000.00元 | 99.3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临床支持和医疗环境消毒服务 | 供应商为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提供(沙河院区、春熙院区、童子街门诊点、沙河堡病区)各院区内(医疗环境辅助、中央运送、特殊医疗辅助、医疗废物及病区垃圾清运服务等。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的《重症监护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病区医疗感染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等的相关标准执行,若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志(采购人代表) 、 林红 、 李原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三年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下浮20%(服务采购项目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500-1000万元,费率0.4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如代理服务费未达到6000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则按6000元人民币的代理服务费向中标(成交)人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616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00002521020006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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