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物流枢纽基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业主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物流枢纽基地项目监理 已由 鸡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鸡开管审批字(2025)8号 批准, 招标人为 鸡泽县遂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为 鸡泽县遂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物流枢纽基地项目监理 2.1.2 建设地点:青岛保税港区邯郸(鸡泽)功能区横六路以南、邯黄铁路以西。; 2.1.3 建设规模:新建4栋自动化立体仓库约2.03万平米、配智能分拣系统,新建智慧调度管理中心与配套用房及配电室约2810平米,新建设新能源充电桩40个,货物转运场地约1万平米,道路1.2万平米,同时配备相应的管网、供电、消防等配套设施。 2.1.4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直至质保期结束后止。
- 2.2 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工程内容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3 服务标准:合格。 2.4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1.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1.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 3.1.4 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 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 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1.5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0 00:00:00 至 2025-09-15 00:00:00 , 登录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 0 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5、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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