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二标段下穿京广高铁DK149+399.281-7m箱涵工程第三方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
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二标段下穿京广高铁DK149+399.28 1-7m箱涵工程第三方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二标段下穿京广高铁DK149+399.281-7m箱涵工程第三方技术服务(二次) 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125号、【2023】项目124号、【2024】项目0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增发国债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及专项债券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下穿京广高铁DK149+399.28 1-7m箱涵工程的结构主体、相关附属工程(不含地方拆迁征地、地方管线拆改)。下穿京广高铁工程对应的铁路运营里程为K149+399。箱涵全长100.92m,净宽7m,净高4.2m。下穿高铁桥梁处箱涵采用顶进法,顶进段箱涵长度为30m,其余段箱涵长度均为17.7m,采用明挖现浇法。箱涵采用框架结构,平坡设计,垫层找坡。穿越处桥下涵顶覆土厚度0.5~1.3m。要求通过工程措施将高铁沉降控制在1.2mm以内。穿越工程费用为3000万元。
2.2招标范围: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二标段下穿京广高铁DK149+399.28 1-7m箱涵工程第三方技术服务(二次),包含方案咨询、安全评估、施工图审核及第三方*测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含工程测量)。
3.1.2业绩要求:2020年9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具备1项涉铁工程方案咨询或安全评价或施工图审核或第三方*测业绩。(投标文件中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绩证明材料关键页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通用)。
3.1.3财务要求: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下同),不得参加投标。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至少承担过1项涉铁工程方案咨询或安全评价或施工图审核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绩证明材料关键页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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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5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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