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天泉湖镇廊道建设道路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830-JSCF-C2025-0003
项目名称: 盱眙县天泉湖镇廊道建设道路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98.7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98.740000万元
采购需求:
盱眙县天泉湖镇廊道建设道路提升工程,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 四 章项目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三)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要求)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单位)组织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按照 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一)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 采购 中小企业 服务 :
(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4.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 。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含)及以上资质 , 并具有 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有效期内)且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提供证书及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3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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