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心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进口产品论证意见及技术参数公示
河南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血液透析设备(单泵)9台;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1台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9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4.1本项目非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进口产品。
4.2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现将该项目进口产品的技术指标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 何燕霞 | 郑大二附院 | 主任技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王秋红 |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雷宏昌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主任技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白晨平 | 郑州市骨科医院 | 主任医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马晓风 |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11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9月11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17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请各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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