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甘肃公司2025年工业互联网演示平台项目询比公告
甘肃
-兰州市
本询比项目为 关于2025年工业互联网演示平台项目采购方案的请示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GSBBFA202508250016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工业互联网是工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全面连接,是人、机、物、工厂互联互通的新型工业生产制造服务体系,是互联网从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从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拓展的核心载体,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塑造全球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工业互联网发展,习近平总书记连续四年对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做出重要指示。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产业,不仅是各国顺应产业发展大势,抢占产业未来制高点的战略选择,也是我国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随着5G、数据中心、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群持续释放融合发展的叠加效应,工业互联网作为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落地的关键载体,电信运营商是工业互联网不可或缺的建设者和执行者,有更大的创造空间,为了更好的展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在5G和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应用业务领域的专业能力,提升甘肃公司在工业互联网业务的整体支撑服务能力,拟进行工业互联网演示平台建设,搭建对外宣传对内培训、技术与产品演示及高端政企客户互动交流的优质平台。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工业互联网演示平台建设须围绕工业与信息化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及《甘肃省加快推进工业领域“智改数转网联”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省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文件要求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云改数转”发展战略要求,坚持实用与前瞻结合,凸显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公司在工业互联网业务的整体发展战略和支撑服务能力,体现政治建设与企业责任,主要围绕中国电信5G、物联网、云计算等云网能力和工业互联网制造业数字化建设的融合应用场景,进行数字工厂领域的实景化建设和应用展示。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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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甘肃公司2025年工业互联网演示平台项目公开询比采购方案 | 业务平台软件 | - | 2 | 甘肃兰州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测等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 |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甘肃省内 |
有效供应商数量 | 成交候选人数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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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1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第一名 | 备注 |
---|---|---|
1 | 100% |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34.884956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3.207547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1.6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8 其他:
5.1 发票要求: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5.2 安全保密承诺书:供应商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乙方的安全保密义务, 承诺服务期间不泄露甲方各项业务信息数据、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甲方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以承诺函为准)。
5.3 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不分包转包承诺函为准)。
5.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09月18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2年09月18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9月18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5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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