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至仁怀(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
四川
1.招标条件
本 次招标古蔺至仁怀(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联合评估 , 《古蔺至仁怀(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 特许经营方案 》 已经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核 ,采取 特许经营模式中 “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实施。 招标人为泸州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泸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 项目 的 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 2022-2035)》中的联络线 , 连接成宜贵高速与蓉遵高速,是完善泸州市综合交通枢纽功能的重点项目,项目的路网功能地位十分重要。
本项目 全线均位于 泸州市 古蔺县境内, 由主线与 茅溪 支线组成。 项目主线起点位于 古蔺县 龙山镇南侧小白沙附近,通过设置龙山枢纽互通,连接古 金高速,沿线经过 古蔺县 龙山镇、大村镇、丹桂镇, 项目止点位于兰木台附近,而后路线进入贵州省仁怀市境内,顺接古蔺至仁怀高速公路贵州段,主线里程长 44.70 km。茅溪支线起于 古蔺县 丹桂镇南侧,通过设置茅溪枢纽互通实现与主线的交通转换,依次经石板村、大沙窝到达茅溪镇金钟村,之后路线向东布线到达茅溪酱酒产业园 , 茅溪支线里程长 14.31 km。
本项目 路线全长 59.01 公里, 估算总投资为 119.20 亿元 。 本项目 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有关规定按全立交、全封闭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全线采用设计速度 8 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5.5 米,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 -I级;全线采用 沥青混凝土路面。
2.1.2 本 项目 建设期 预计 为 4 年 ,收费期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国家现行规定最长不得超过 30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古蔺至仁怀(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 。中标投资人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成立项目公司 ,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20 % , 项目资本金的资金来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投资协议约定与 成立的 项目公司就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对 本 项目的 计 划 制订 、资金筹措、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建设、运营养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 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 招标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 1 )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 2 )投融资能力: 上年年末( 202 4 年 ) 总资产 12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上年年末( 202 4 年 ) 净资产不低于 24 亿元人民币且不低于其在本项目的出资额;
( 3 )财务状况: 最近连续三年( 20 22 年 ~ 20 24 年 ) 每年均为盈利, 并提供具有 法定资格 的 中介机构 出具的审计报告 ;没有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影响履约的重大不良资产或重大不良投资项目;
注:因企业改制、重组、分设、合并等原因无法提供连续三年年度 审计 报告的, 除按照 新成立后的实际年份提供外, 还应 提供原单位 的年度 审计 报告,以保证满足三年年度 审计 报告的要求 ;
( 4 )商业信誉: 1 未列入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http s ://www.gsxt.gov.cn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中查询 “ 失信被执行人 ” 链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 投标人 没有处于《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 2025年版)》所列情形“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
( 5)其他要求: 至少 在中国境内投资 1个估算金额在100亿元及以上的 在建或运营 基础设施项目 , 且 在 该 基础设施 项目公司 中直接 持股比例 大于 50% 。
注: 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体育、旅游等 。
3.2 联合体投标
本 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5 家,联合体组成为 1个牵头人加1~ 4 个成员方共同组成。联合体 牵头人应 为 项目公司控股 股东 ; 联合体 其他 成员在项目 公司 的 出资 不得 为零 。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3.1条资格 条件所有 要求 ; 联合体 其他 成员 均 应满足 3.1条资格条件第(1) ( 3 )( 4) 款 要求, 上年年末( 202 4 年 ) 总资产 6 亿元人民币 及以上 , 上年年末( 202 4 年 ) 净资产 2.5 亿元人民币 及以上 且不低于其在本项目的出资额。
3.3泸州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
3.4本项目总投资规模119.20 亿元, 桥隧比为 73.47 % , 按照《四川省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分类标准(暂行)》 “总投资超过100亿元、桥隧比大于40%” 界定为 “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 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 中 “ 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2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