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南川片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公告
甘肃
张家川县南川片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川县南川片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张家川县南川片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张发改〔 2025 〕 17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取得 初步设计批复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张家川县南川片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
2.1.1 建设地点: 张家川县城区南川片区 。
2.1.2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更新现状南川热源厂 2x29MW 热水锅炉及附属设备;新敷设管径为 DN450~DN200 的一级供热管网长度 2x2.917km; 新敷设管径为 DN400~DN25 的二级供热管网长度 2x26.754km; 建设热力站 6 座,热力站供热半径约为 500m 。
2.1.3 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 总投资 9266.89 万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7918.28 万 元,设计费 312.79 万元 。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395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20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20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6 年 11 月 18 日
2.1.5 其他 :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EPC 总承包标段 。
2.2 招标范围: ( 1 )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后续的设计技术服务及管理等。
(2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市政工程内容。
(3 )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需主材、设备的采购安装等。
(4 )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等事宜。
(5 )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即从本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维护等全部工程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 / 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 5 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近 5 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3.4 其他: 3.4.1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智慧住建 - 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系统锁定的,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须在“智慧住建 - 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在开标前 3 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装入投标文件“其它材料”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单位委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4.3 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在开标前按甘建建〔 2020 〕 66 号文规定办理进甘信息登记,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 2020 〕 272 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4.4 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
3.5.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1 家设计单位和1 家施工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1 家(施工单位)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5.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6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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