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2025年耒阳公司专项宣传项目询比公告
湖南
-衡阳市
本 询比项目 为 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2025年耒阳公司专项宣传项目 (项目编号: HNZT-2025-12057 ), 采购人 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衡阳 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询比 条件,现进行 公开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 响应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 1)采购内容:耒阳分公司办公楼外墙右侧制作发光体标识。
( 2)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成交供应商。
( 3)项目预算:9万元(含税)
( 4)项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
( 5)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6)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1132.07元/平方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2.2 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每类证书不少于1人。
2.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5潜在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7)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8)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9)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0)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1)近两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2年前的同月同日)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 12)近两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2年前的同月同日)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中国电信项目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较大及以上事故,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3)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14)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5)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 询比文件 第三章 “ 评审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 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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