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二期)-永中街道刘宅村未来乡村一期
浙江
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二期)- 永中街道刘宅村未来乡村一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二期) - 永中街道刘宅村未来乡村一期 已 由 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龙发改立〔 2022〕15号 、 龙发改立〔 2022〕 2 5号 、 龙发改 初 〔 202 5 〕 24 号 , 项目代码: 2507-330303-04-01-451683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区 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为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 ,委托代理机构为 ,行政监督部门为 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二期) - 永中街道刘宅村未来乡村一期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699.35 万元,工程概算 606.72 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4817670.51 元 ,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白改黑 3290平方米,沿河健康步道990平方米,伯温文化广场环境整治1309平方米,村民邻里广场环境整治1279平方米,绿植补栽2591平方米,围墙外立面改造727米,村居外立面改造1893平方米,井盖修复70个,以及村入口和榕下桥亭环境整治、电瓶车停车点改造、照明系统、管线梳理等其他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 :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刘宅村 。
2.2招标范围: 道路白改黑、沿河健康步道、伯温文化广场环境整治、村民邻里广场环境整治、绿植补栽、围墙外立面改造、村居外立面改造、井盖修复、以及村入口和榕下桥亭环境整治、电瓶车停车点改造、照明系统、管线梳理等其他配套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4817670.51 元 。
2.3施工总工期: 120日历天 。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 对应资质应在 “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 3 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 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0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
4.2 R 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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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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