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聘任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33-25164066
项目名称:国家信访局聘任法律顾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此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预算16万元,三年总预算48万元。
采购需求:国家信访局聘任一家律师事务所及该所推荐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主要职责和服务内容包括:一是参与国家信访局规范性文件的论证;二是为国家信访局重大项目招投标、重要合同起草提供法律意见;三是参与处理涉及国家信访局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四是为国家信访局组织的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供服务;五是承办国家信访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和预留采购份额,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将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全部磋商响应无效。(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参与本项目的,应当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文件,明确由总所承担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并附总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且不得与其总所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8)领购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9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