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新能源项目电力系统仿真建模服务打捆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01/23-QT-1916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新能源项目电力系统仿真建模服务打捆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山东省(山东公司所辖新能源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标段采购电力系统仿真建模服务共计12套。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自具体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并网验收(分批并网的为最后一批通过并网验收)后5年止。具体项目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40日内完成资料收集、出具建模报告,通过山东电网及指定技术监督机构的仿真校核,经山东电科院审核通过后入库。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调试及性能试验-山东公司新能源项目电力系统仿真建模服务打捆采购(CHDTDZ001/23-QT-191601) : 各项目的电力系统仿真建模服务(包含分批并网项目每一批次并网前的仿真建模服务直至最后一批通过并网验收;各项目最后一批通过并网验收后5年内,当新能源机组变流器及控制器软件版本、储能变流器及控制器软件版本、无功补偿装置变流器及控制器软件版本、主控系统及其软件版本、电机及其他影响场站涉网特性的部件或参数发生变化时,无条件对原有模型的适用性进行评估,重新开展场站机电和电磁暂态建模工作,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场站机电和电磁暂态仿真模型、评估报告、模型验证报告),出具建模报告,并负责建模报告通过山东电网及指定技术监督机构的仿真校核,且报告需经山东电科院审核通过后入库,作为本合同项目并网验收的条件。负责电站投产后顺利通过国网电力公司及电科院的抽测验证。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说明:本项目采购电力系统仿真建模服务共计12套。具体采购数量和项目规模以实际项目落地后为准,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项目用地条件、接入、民事协调等问题的影响,具体采购数量和项目规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和项目规模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数量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数量和项目规模以实际为准。
本标段中若个别项目出现项目建设条件不具备等特殊情况,则该项目可不执行招标结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调试及性能试验-山东公司新能源项目电力系统仿真建模服务打捆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投标人应具有四级及以上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已换领新证的,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
9.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新能源项目仿真建模服务业绩 。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
(2)建模报告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每项业绩应同时提供机电暂态仿真模型建模报告和电磁暂态仿真模型建模报告封面,加盖模型验证机构公章(或报告专用章)的报告签章页、报告结论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次招标不 接受 代理商投标。
11.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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