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马泗乡长流屯乡村振兴特色村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 项目名称 | 忻城县马泗乡长流屯乡村振兴特色村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3002881002330001 |
|---|---|---|---|
| 招标人 | 忻城县马泗乡人民政府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忻城县马泗乡人民政府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主要对长流屯内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包含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 (一)人居环境整治:道路修缮面7665.68平方米;小学修缮整治包含:小学教学楼改造改造建筑面积782.07平方米;小学生活用房改造建筑面积345.93平方米;小学业务房改造建筑面积275.70平方米;小学广场改造面积749.30平方米;围墙修缮114.4米;小学附属用房修缮面积18.9平方米等相关设施;古民居修缮建筑面积169.52平方米;对屯内微菜园、微庭院整治,安装导视小品等。 (二)基础设施建设:篮球场修缮1处,广场舞台修缮面积204.6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7盏;新建清洗平台7.4平方米;停车位修缮11组。 | ||
| 开标时间 | 202 5 年 09 月 11 日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 5 年 09 月 12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 5 年 09 月 17 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5163254.98元 | ||
| 工期 | 90 日历天 定额工期 9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甘旭玲 (注册编号:桂 245202300105;身份证号:452123 ******** 372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岑丽(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9)0020109;身份证号:452427 ******** 004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 奖项: / 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5169944.99元 | ||
| 工期 | 90 日历天 定额工期 9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蓝文诚(注册编号:桂 245131443337;身份证号:450211 ******** 163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卢怡 ( 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15)0010626 ; 身份证号: 452231 ******** 0040 ) 盘才德 ( 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24)0000065 ; 身份证号: 452231 ******** 001X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忻城县万亩农田产业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奖项: / 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天佑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 | ||
| 投标总价 | 5183954.39元 | ||
| 工期 | 90 日历天 定额工期 9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罗建振 (注册编号: 桂 245202105530;身份证号: 452224 ******** 1510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邓丽芳 (注册编号:桂建安 C3(2022)0008707 ; 身份证号: 452226 ******** 922X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 奖项: / 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忻城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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