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栾川县庙子镇庄子村250T污水处理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项目概况 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栾川县庙子镇庄子村250T污水处理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5-98
2、项目名称: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栾川县庙子镇庄子村250T污水处理站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22,100.00元
最高限价:24221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栾川政采磋商(2025)0188号-1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栾川县庙子镇庄子村250T污水处理站项目24221002422100是24221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本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为栾川县庙子镇庄子村250T污水处理站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工期:60日历天;
5.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
5.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包。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拟派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03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
3.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磋商。
3.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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