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柏村社区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四川
磋商邀请
,拟对 群柏村社区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SC01162420250262
2.项目名称: 群柏村社区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人: 四川省彭州市葛仙山镇群群柏村村民委员会
4.采购代理机构:
5.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 ;
预算金额: 172513.35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群柏村社区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 “ 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 ”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18080/ygcg/)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 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2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 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
7.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7.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7.3 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4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5 四川省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
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7.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 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6.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出现有损于交易公平性原则的行为,禁止参与本项目交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6.1、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6.2、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错漏之处一致;
6.3、不同的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4、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6.5、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
6.6、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相互混乱上传或混装;
6.7、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MAC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
6.8、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6.9、不同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10、不同的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报名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七、磋商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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