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南运河元宝岛段环形通航工程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CHYT-011 项目名称:南运河元宝岛段环形通航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3.34万元 最高限价:229.295983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 第1包 | 是 | 243.34 | 229.295983 | 其他建筑工程 | 本项目以现有石家大院门口码头为起始点,保持柳口路2座跨河桥现状不变的前提下,新建3个游船临时停靠点,拆除2座危桥(西岛南桥、东岛南桥),从而将元宝岛环线全部贯通。 |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签字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供应商应对注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5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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