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与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兴和垣竞磋(服务)2025-014
项目名称: 青海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与“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400000.00
最高限价(元): 34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青海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与“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400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青海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与“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实验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响应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响应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联合体单位最多为2家。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响应、成交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6、以上材料扫描(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5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