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区部分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鑫标点竞磋(工程)2025-066
项目名称: 城西区部分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568000.51
最高限价(元): 1568000.51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和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项名称: 城西区部分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68000.51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90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各网站的查询截图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报告,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上述资料均应扫描上传。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8、其他要求:1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并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2项目经理需提供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6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