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新民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127]QXZBGS[CS]20250002
项目名称:办公场所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2,911.5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办公场所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12,911.52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办公用房施工 | 办公用房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2,911.52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办公场所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办公场所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若供应商已更换相关资质,则应满足相关要求。)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6月-2025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拟派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注: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外,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件证明材料,但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表(提供表格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未提供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5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