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农业农村局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补充设计)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X-CS-2025-048
项目名称: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补充设计)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7,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补充设计)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357,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357,052.24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 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补充设计)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57,1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补充设计)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补充设计)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年度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和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完税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赋码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备案证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30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