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后勤安保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后勤安保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后勤安保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 5 - 10 - 14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400000202502000414
项目名称: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后勤安保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600 万元
最高限价: 600 万元
采购需求:
| 标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 A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后勤安保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600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 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绿色采购 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 2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 3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4 )在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2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